根据《关于开展2022年汕头市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汕头市优秀教师、汕头市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推进工作的通知》(汕市教〔2022〕44号)文件要求🕦,由校内相关单位推荐🧎🏻➡️,经学校领导班子和校内各单位负责人评议和无记名投票确定,我校拟推荐张小华同志为汕头市优秀教师候选对象推荐人选,现予以公示。
对以上人选有异议的,请于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学校组织人事处反映🧝🏼♂️。
公示时间🦔:2022年7月4日—8日(5个工作日)
联系人🏇🏼:潘菲
联系电话:88614757
组织人事处
2022年7月4日